如果你對營改增這個詞還很陌生,那么你攤上事兒了,攤上大事兒了!為什么這么說呢?因為營改增與我們每個人的工作、生活都息息相關,就像空氣一樣,看不見摸不著,但每時每刻都離不開它。
營改增的全稱是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,是我國稅收制度的一次重大變革。營業(yè)稅即將成為歷史,就不多贅述了。增值稅顧名思義,就是以一項業(yè)務的增值額作為征稅的基數,增值額基本上可以理解為毛利。例如,一批貨物賣價100萬元,進價80萬元,稅率為17%,這筆業(yè)務實際應交的增值稅為(100-80)÷1.17×0.17=2.9萬元。但是,這樣計算有個前提條件,就是進價80萬元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否則,應交的增值稅就變成100÷1.17×0.17=14.5萬元。顯然,差距在于80萬元的進價中所包含的稅額能否從100萬元的稅額中減掉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抵扣。
有同學說了,我又不去銷售或采購貨物,了解這些有什么用呢?在營改增之前,這番話還有一定的道理,因為銷售活動曾經是增值稅的主要征收對象。但營改增之后,基本上所有的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都要繳納增值稅,同樣的,理論上公司對外支出的成本費用也可以抵扣增值稅,當然前提還是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如果沒有這個概念的話,應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的支出沒取得,那就意味著公司要多交相應金額的增值稅,你說,這事兒大不大?
還有件更大的事兒,那就是2016年6月30日之后,地稅發(fā)票就停止使用了。還記不記得常用的地稅發(fā)票是什么來?工程款、住宿、餐飲、旅游等各類服務費用。到時候大家可一定要擦亮眼睛,一定要帶國稅監(jiān)制章的發(fā)票,不然報不了銷就麻煩了。
以上只是讓大家對營改增有一個初步的印象,更深入的內容請大家關注大陸機電財務部組織的專題培訓和發(fā)布的培訓資料。